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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简介

职能简介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0年08月24日


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,追诉犯罪,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,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保障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维护国家法制统一、尊严和权威,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。

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:

  (一)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;

  (二)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,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;

  (三)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,决定是否提起公诉,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;

  (四)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;

  (五)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;

  (六)对判决、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;

  (七)对监狱、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;

  (八)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
人民检察院行使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律监督职权,可以进行调查核实,并依法提出抗诉、纠正意见、检察建议。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,并及时将采纳纠正意见、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。抗诉、纠正意见、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及其程序,依照法律有关规定。